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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法典草案4月27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首次審議。草案分為5編,包括總則編、污染防治編、生態保護編、綠色低碳發展編、法律責任和附則編,共1188條。
這將是繼民法典后,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1188條的法典草案分為5編,包括總則編、污染防治編、生態保護編、綠色低碳發展編、法律責任和附則編,整體提請審議。
“通過對現行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編纂一部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引領,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系統規范協調的生態環境法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說。
草案對生態環境領域的通用性制度規范作了提煉歸納,以總則編為統領,規定了生態環境領域的重要法律原則和基礎性、綜合性、普遍性法律制度,如生態環境領域規劃、標準、影響評價、突發事件應對等。
藍天碧水凈土,民之所盼。草案將現行法律規定的污染防治共性制度總結提煉為通則、一般規定,并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成熟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規定。
法典編纂轉變以往以單一生態要素為保護目標的立法思路,突出系統保護理念。聚焦與生態環境保護密切相關的綠色低碳發展重要環節、重要領域,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將現行有關流域、區域、自然資源、生物多樣性等生態要素、生態系統方面和循環經濟、節約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規范,擇其要旨要則納入或者體現到草案之中,使法典保持一定的開放性、兼容性。
“我們適當考慮應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綠色低碳發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草案就此作出原則性、引領性規定,體現其時代性、前瞻性。”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呂忠梅說。
據悉,此次審議整體的法典草案后,將分拆為若干單元“滾動”審議并修改完善。按照時間服從質量的要求,穩步、有序推進法典編纂。人們期待,用法典之筆擘畫萬物共生的美麗畫卷,讓子孫后代永享綠色福祉。
新聞延展——
4月25日上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的記者會上,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黃海華表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擬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
黃海華介紹,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是黨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生態環境法典”。生態環境法典統籌考慮大氣、水、土壤等生態環境要素,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解決生態環境領域制約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的突出問題。草案主要內容包括:完善生態環境領域的通用性制度規范,集成優化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規范,統領協調生態保護法律制度規范,對綠色低碳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等作出原則性、引領性規定,完善生態環境領域法律責任制度等。
黃海華介紹,我國現行有效的生態環境法律有30多部。編纂生態環境法典,既不是簡單的法律匯編,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對我國現有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機制和規則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并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行必要的制度創新,增強我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
一是將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綜合性法律和有關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等全部納入法典中,根據新形勢新要求進行編訂纂修。
二是將現行有關流域、區域、自然資源、生物多樣性等生態要素、生態系統方面和循環經濟、節約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規范,擇其要旨要則納入或者體現到法典之中,使法典保持一定的開放性、兼容性。
三是適當考慮綠色低碳發展、應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等方面法治需求,填補法律空白,作出一些原則性、引領性規定,體現法典的時代性、前瞻性。
來源:新華社、中國環境
